法协商一致时,或在注册会计师认为ฦ

必要时,应当在意见段之ใ后增列ต说明段,清晰地反映有关事项,并说明理

由。

第二十条验资报告应当径送委托人,无需经其他单位审定。委托人

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

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公告由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公告自19๗96年1月1日起施行。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2号

——管理建议书

第一章总则ท

第一条为ฦ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编制ๆ和出具管理建

议书,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公告。

第二条本公告所称管理建议书,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审计过程中注

意到的、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提出的书๰面建议。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内部控制ๆ进行专门审核,并提出管

理建议,不适用本公告。

第二章一般原则ท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ๆ重大缺陷,应当

告知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必要时,可出具管理建议书。

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ณ注意到เ的内部控制ๆ一般问题,可以口头或其

他适当方แ式向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提出。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เ的内部ຖ控制缺陷以

及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六条管理建议书๰提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仅为ฦ注册会计师在审

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并非内部ຖ控制ๆ可能ม存在的全部缺陷。

管理建议书不应被视为ฦ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整体表的

意见,也不能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责任。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出具管理建议书,不应影响其应当表的审计意

见。

第八条除有特别规定者外,注册会计师在征得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

同意之前๩,不得将管理建议书๰的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者。

第三章内容与格式

第九条管理建议书๰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标题;

二收件人;

三会计报表审计目的及管理建议书的性质;

四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其影响和改进建议;

五使用范围及使用责任;

六签章;

七日期。

第十条管理建议书๰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管理建议书๰”。

第十一条管理建议书的收件人应为ฦ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

第十二条管理建议书๰应当指明审计目的是对会计报表表审计意

见。管理建议书๰仅指出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ຖ控制重大

缺陷,不应被视为对内部控制表的鉴证意见,所提建议不具有强制性和

公证性。

第十三条管理建议书应当指明其仅供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内部ຖ参

考。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第十四条管理建议书应当指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เ的

内部ຖ控制ๆ设计及运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包括前期建议改进但本期仍然存在

的重大缺陷。

第十五条管理建议书应当指明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对会计报表可能ม

产生的影响,以及相应的改进建议。

必要时,管理建议书可说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和改进建议作出的反应。

第十六条管理建议书๰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章,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

公章,注明日期。

第四章编制ๆ与出具要求

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在编制管理建议书๰之ใ前,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

中记录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其改进建议进行复核,并以经过复核的审计

工作底稿为依据,编制ๆ管理建议书。

第十八条管理建议书中反映的内部ຖ控制ๆ缺陷,可按其对会计报表的

影响程度排列。

第十九条在出具管理建议书之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被审计单位有

关人员讨论管理建议书的相关内容,以确认所述重大缺陷是否属实。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公告由á中ณ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公告自1997年1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