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官们的裁é判ศ方式也和拉栖代孟的民选长官一样,但因感觉不便,所以制
多数的君主国家都明智地规定,那ว些指挥权稍稍广泛的人,不得隶属于
君主ว政体比共和政体有一个ฐ显著的优点。事务由单独一个人指挥,执行
欠异母的姊妹结婚,但不许和同母异父的姊妹结婚3๑。这个习惯是渊源于共和
剥夺人们的一切,然后冉给人们一点点的东西;不能不先由培养坏臣民开始,
开,所以叫做私罪,是因为ฦ它们对私人的侵犯多于对整个ฐ社会的侵犯。
就是预防阴谋秘计,所以选举是不能够太秘密的。
存在物”,还有比这更荒谬的么?
他站在他的时代进步的前锋,用他的热情、智慧、渊博的知识和犀利的
世界各国都将令人憎恶,因为无论在世界的哪一个国家,道德都是需要的。
中。
第十三节日本法律的软弱
过度的刑é罚甚至可以腐化专制主义本身;日本就是一个例子。
在那里,差不多所有的犯罪都处死刑3๑,因为不服从象日本天皇那ว样伟大
的皇帝便算是一个大罪。问题不是在惩戒罪犯,而是为君主报仇。这些思想
来自奴役制,尤其是来自这一事实:皇帝是一切财产的所有人,所以几乎一
切犯罪都直接莲背他的利益。
在法官面前撒谎的,处死刑1;这是和自卫的大性相违背的。
在那里,甚至不象是犯罪的事情也受到严厉的刑é罚;例如赌钱的人处处
刑。
日本人民的性格是使人惊异的。日本人民是顽固、任性、刚ธ毅、古怪的,
一切危险和灾难都不放在眼里。乍一看来,似乎这种性格可以使立法者免受
黄难,不认为他们的法律过于残酷。但是这些人本来就轻视死亡,并且往往
因为最最微不足道的一种幻想就剖腹自杀;不断地止他们看到刑罚就能够改
正或阻止住他们么?他们不会司空见惯,不以为意么?
关于日本人的教育问题,旅行家的记述告诉我们,对待日本儿童耍温柔
些,因为他们对惩罚是顽抗的;旅行家又告诉我们,对待日本的奴隶不要太
粗暴,因为他们立即起来自卫。你是不是会认为,他们从家庭事务上应有的
这种精神,很容易地联想到应该用什么精神上处理国家政治上与民事上的事
务呢?
一个明智的立法者就应当努力,通过适度的刑罚与奖赏,通过和上迹性
格相适宜的哲学、道德与宗教的箴规,通过荣誉的法规的适当应用,迈过羞
辱性的刑罚,通过长时期的幸福和太平生活的享受,去教养人民。而且,如
果立法者怕人民的精神已狸习惯于只有残酷的刑é罚才能ม有所钓束,较轻的刑é
罚已无济于事的话,立法者便要用一种缄默的做法,在不知不党之尚改进2,
在可以宽赦的特别案件中就宽减其刑é罚,直到一切案件的刑罚都可以得到เ改
变为ฦ止。
但是这些方แ法是专制ๆ主义แ所不能了解的;它不走这些道路,它能够滥用
自己้的威力,它所能做的,止此而已。在日本专制主义曾尽力滥用权力,因
2普卢塔克:《道德著述》第
14章“论执掌国政的人们”。
3见康波弗尔:《日本史》。
1《创建东印度公司历次航行辑览》,第
3๑卷,第
2๐篇,第
428页。
2我们应当注意:在人民的精神受到过度严峻刑罚的破坏的场合,这是一条适于实践的准则。
此变得比专制主义本身还要残忍。
人们的心灵,处处都受到震惊,并变得更残暴了;只有用更严厉的残暴
此变得比专制主义本身还要残忍。
人们的心灵,处处都受到震惊,并变得更残暴了;只有用更严厉的残暴
这就是日本法律的起源。这就是日本法律的精神。但是这些法律的莲暴
多于它的力量。日本法律曾经成功地摧毁了基督教;但是它所尽的惊人的努
力,适足以证明它的软弱无力。它愿意建立一个良好的体制,却更清楚地暴
露了它的软弱。
我们应该谈一下天皇和大老在都城会见的故事1。在那个城里被暴汉闷死
或刺杀的人多到不能令人置信;每天都能现暴徒们把年青男女绑走,然后在夜深时把他们遣弃在公共场所。他们赤身裸体,被缝在麻袋里,为的是不让他们知道曾经走过哪一条路;暴徒抢劫所要搪劫的一切东西;他们把马肚子刺๐破,使骑马的人掉下来;他俩推翻四输马车,抢劫车里妇女们的衣饰。人们告诉荷兰人不要在露台上过夜,否则ท将被暗杀;那些荷兰人便从露台上下来。
我再举另外一个事实。一个日本天皇耽溺于可耻的逸乐่,不要妻室,出
此有绝嗣的危险。大老运给他两个很美丽的少女。为着对大老表示尊敬,他
要了其中的一个,但是不跟她在一起。他的乳母让人为他遍寻帝国最美丽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