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君主ว政体施政的敏捷
雅典有一项法律我不知有什么人曾经了解它的精神。该项法律准许和同
因此,在这种国家里,教育从某些方แ面来说,是等于零的。它不能不先
虽然一切的犯罪都是公罪性质,但是人们仍然把真正的公罪和私罪分
贵族团体举行2๐;在民主政治的场合,选举由参议会举行3,他们唯一的问题
来的,这是极端荒谬的说法。因为如果说一个盲目的命运竞能产生“智能ม的
孟德斯ั鸠是时代的产儿,也是时代的改造者。
那些不了解这点的人们,竟认为我说了一些荒谬的言论。这些荒谬的言论在
这种情况和专制政体是不用称的。因为,如果没有实际职位的人仍然有
特权和头街的话,那末国里必将有本身就是尊贵的人。这便和专制政体的性
质相连背了。
如果一个ฐ城市的长官并不受省长的管辖的话,那末每天都需要一些折衷
办法使双方能ม够融洽。这种事情从专制政体来说,是荒谬的。加之,如果这
个个别的市长可以抗命的话,省长怎能由他本人来替他的省份负责呢?
在专制ๆ政体之下,威แ权总是反复不定的。最低级的官吏的权威也不比专
制君主的权威稳定。在政治宽和的国家里,无论在哪里法律都是明智的,并
且是家喻户晓的;所以即使是最小的官吏,也能够有所遵循。但是在专制国
家里,法律仅仅是君主ว的意志而已。即使君主ว是英明的,官吏们也没法遵从
一个他们所不知道的意志!那末官吏当然遵从自己的意志了。
加之,由于法律只是君主的意志,君主只能按照ั他所憧的东西表示他的
意志,结果,便需要有无数的人替君主表示ิ意志,并且同君主一样地表示意
志。
最后,由á于法律是君主ว一时的意志,所以那ว些替他衣示ิ意志的人们就必
然也是象君主ว一样,突然地表示意志。
第十七节礼物
1从我看来,稚典共和国似乎ๆ太爱没收财产了。
2๐关于确定了的“犯人的财产”。见《法典,关于充公的财产,即犯人的财产》。
3布丹ล:《论共和国》,第
5卷,第
3๑章。
1这样经过节制的权力就“犹如太阳神的光辉正在下落时,总是柔和的”
58。
专制的国家有一个习惯,就是无论对哪一位上极都不能不送礼物,就是
专制ๆ的国家有一个ฐ习惯,就是无论对哪一位上极都不能不送礼物,就是
1,不接受臣民的任何请求,如果他们不送
礼物的话。这些君主,甚至建他们自己所给人的赏赐,也要受贿赂。
但是这种政体是必然如此的。在这种政体之下,就没有一个人是公民;
人人都认为上级对下级浚有任何义แ务;人们认为彼此间唯一的联系就是,这
一部ຖ分人加给另外一部ຖ分人的惩罚;最后,在这种政体之下,事务是很少的;
在那里,人民很少有机会去谒见大人物,向他提出自己的要求,提出杭祈就
更少了。
在共和国里,礼物是可厌的东西,因为品德不需要它们。在君主国里,
荣誉是比礼物更强有力的鼓舞力量。但是专制的国家,既没有荣誉又没有品
德,人们所以有所作为ฦ,只是因为ฦ希望获得生活上的好处而已๐。
柏位图2主张,履行职务而收受礼物的人要处以死刑。这是属于共和国的
思想。他说:“不管是为着好事或坏事,都不应当接受礼物。”
罗马有一项ำ坏法律3,就是准许官吏接受小礼ึ物4,假使这些礼物一年不
过一百埃巨的话。浚有接受过别ี人任何东西的人,并不期望任何东西。接
受过别人一点儿东西的人,马上就想要再多一点儿,接着就想要得更多。不
但如此,对一个不应该接受礼物而接受了的人,要使他服罪是比较容易的。
但是对一个ฐ可以接受少量礼物却接受多了的人,要使他服罪就不那么容易;
他常常可以找到一些借口、一些托辞、一些原因和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来
为这种行为ฦ辩解。
第十八节元的恩赏
我们已经说过,在年制ๆ的国家,人们所以有所作为,只是因为希望获得
生活上的好处,君主的恩赏,除了金钱而外,没有别的东西可以赏赐。在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