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组织能力,比汉和唐对抗的单纯游牧民族要厉害多了。那ว些单纯的游牧民族
代出现之ใ前,甚至在浙江称为吴越王的钱家也曾向契丹之ใ辽朝贡。不仅契丹所占的
率油税,通常的情形便是税收短绌,再则又要对贫弱无靠的人民周济,也连带受牵
小自耕农各自经营,每家每户也是小本的生意人。如果在这关头又出现了一批大生
微观亦不过放宽视界与计及精微之不同。改称大小,转用于历史,显系模仿而非
货币之ใ流通影响到物质与雇佣之ใ最基本的原则统称之为ฦ‘宏观经济学”maທcroeco
叛,只有采取消极的不合作办法。而另外的一个极端:朱祐樘为ฦ人中庸,也无个性
上的表现,正是做好皇帝的材料é,也算是无才就算有德了。
其他的故事中可以看出百官对皇位之ใ继承极端地注意,他们坚持立长不立幼的
原则几乎带着宗教性的虔诚。这问题容易产生敏感,乃因其关系臣僚本身的安全。
如果皇位可以由人为的力量给与或褫夺,则其神秘性已不存在,百官的信仰也成问
题,以后的结果极难逆料。有了这样的理解,我们可以看出上面各段轶闻并不全是
无关宏旨ຈ的小事,既有这么多有识之ใ士以生死争,这也是在尴尬时期内,以一种笨
拙的办法对付可以谓之为宪法危机的诸项问题。
财政紊ฐ乱的原因
明朝有两ä个主ว要的原因使它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它历代沿用的军户制度很快
地衰退;它的财政税收过于迁就农村经济之习惯,而不易作全面的改组。
军制ๆ的衰退不难解释:最初奉命以军户登记的户口并非全部ຖ出于本愿,很多是
被强迫“垛”入。如果他们分配有耕地的话,则其地产并非集纳于一处,而系和其
他私人产业相错综。被分配田地的户口,将地产买卖转当无从查悉禁止,经过数代
之后,有的一口死绝,有的逃亡,军户只有不断地减少,总之就是去多来少。在边
区屯田,其情形稍优,在16๔世纪初叶,大概很多屯区尚能ม维持到百分之ใ四十的人户
数,在内地的卫所则ท所存通常不及什一。
税收当然较朱元璋时代已有增加,可是其增加从未有系统的制ๆ定,基本的税收
数以谷米之石计算,整个朝代很少变更,历27๕6年,其基数大致如故,所增加的是基
数外的附加、加耗,和盘运的脚费等等。一般情形下,因为ฦ上层要求下级政府作主,
自行斟酌地添增,所以毫无管制ๆ。朝代初年以责任繁重之役加在富户头上的办法已
不复施ๅ用,接着的是将其负担配予中等人户,最后只有摊及全民。不给偿的工役很
少例外的,已改为出钱代役。服役的年限最初每户10年一轮,中间改作5年一轮,最
后则每年出钱代役。这样的调整有将全部ຖ义务按年征取全部用银,也有将土地税和
服役之役钱互相归井之ใ势。其详细办法各州ะ各县不同,大概视其经济展的情形而
定,只是其趋势则全面一致。在1้6世纪这样的调整归并通称“一条鞭法”。
可是事实上没有一个ฐ县份做到เ理想的境界,将所有的“赋”与“役”全部ຖ归井
而整个地一次以白银征收。让有些纳税人担任财政上职责的办法迄未完全革除。因
为它自身没有带服务性质的机构,中央政府只能ม将收税机关与经手开销的机关成对
地配合。对中央政府讲,收入和支出如是已一款一项ำ地彼此对销。当税收以实物缴
纳时,全国充满了交错的短距离补给线,又因为ฦ缺乏银行及中ณ继机构,其收支用银
的出纳方法大体上仍是如此。一个ฐ边防的军事机构可能接到เ收一打以上县份的款项,
同样的一州一府也可能ม向数以十计的仓库库房缴纳。这种办法除了极少的调整之外,
以后也为ฦ清朝袭用。政府之中层缺乏经理能ม力是第三帝国一个极为显明的特征。
从现代的眼光看来,虽说税率增高,但一般所抽仍低,情形也每州各县不同。
因为税率是水平地施ๅ行于全体纳税人,及于每家仅有3๑亩或5亩极为ฦ单薄之下户,其
税收极容易达到饱和点,亦即逾此一步,纳税人已无力负担。将下户免税或以累็进
税制增额于大地主ว的办法迄未曾提及,大概ฐ交通、通信困难,民智未开,无法在乡
村之ใ中确切地监视,即使用简单的现制ๆ执行,各地方แ政府已๐感到棘手,再要将税收
的程序繁复化,恐怕技术上的困难足以使整个制ๆ度解体。很少人注意到เ,此中尴尬
之ใ处乃中国在近代史里所遇到เ的最大难关。因为如此,这帝国的资源才不易收集作
有效使用,地方政府的效率也无法增进。另外户所积存之剩余很少用在投资的用途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