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役已经使撒克逊人的风俗趋于温和,他们便始格效忠于路易了3。
哥特人、伦巴底人老想以罗马人为被打败的人民;然而欧里克、贡德跑和罗
风俗和气候就都不能和它对抗;在世界这个美丽的部ຖ分,人性至少在一个ฐ时
从共和国转变为君主国,或是从君主国转变为共和国,而是在于一个宽和的
如果我们从不同国家人民问的相互关系去考察奢侈的话,我们将看到每
在柏拉图的共和国里,奢侈是可,以,准确,地计算,的,,那ว里所建立的财产等
在罗马,法官只能ม够宣告被告犯了某一罪行,而这罪行的处罚,法律是
律明确时,法官遵照法律;法律不明确时,法官则探求法律的精神,在共和
由于朝廷对国家法律的无知,以及朝臣会议的迫促匆忙,所以君主的事
产生的弊端。
古代多数的人民生活于以品德为原则的政府之下;当品德还具有力量的
这样的公民如果是爱他的国家的话,便要企图解放政府的动力。这种企图如
民主政治还有一条基本规律,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但是在许多
的国家里,人民将为ฦ一出戏剧的演员而狂热,俨然象为国事而狂热一样。一
他已经离开学校进入社会什三年了,已当过律师,又在波尔多议会工作了七
甲、三本代表作的出版
保护的。这种坏的臣宰应该受到追究与惩罚。英格兰政府优于尼得的政府的
地方就在于此。尼得的法律不许传审民政官1,——刨使在他们卸任以后2山
是如此,人民所受的冤屈永远得不到伸平。
虽然一般说来司法权不应该同上法权的任何部分结会,但有二种例外,
这是根据受审人的私人利ำ益的。
显贵的人容易遭人忌妒;他们如果由平民来审判,就要陷于危险的境地
而不能享有一个自由国家最渺小的公民所享有的受同等入裁é判的特权。因
此,贵族不应该被传唤到国家的普通法院,而应该被传唤到立法机关由贵族
组成的那部分去受审。
有时会生一种情形,就是法律既是明智的又是盲目的,因而在某些场
合变得过严å。但是我们已๐经说过,国家的法官不过是法律的代言人,不过是
一些呆板的人物,既不能ม缓和法律的威力,也不能缓和法律的严å峻。所以,
我们刚刚ธ提到的立法机关的由á贵族组成的部分郎贵族院,在审判ศ贵族的场合
是一个必要的法庭,而在缓和法律威力的场合也是个必要的法庭,即它有最
高的权力,为着法律的利益,判处较轻的刑罚,从而缓和法律的严峻。
有时会生另一种情形,就是某个公民在公务上侵犯了人民的权利,而
犯了普通法官所不能或不愿惩罚的罪行。但是,一般说来,立法权不能审判
案件;尤其在这种特殊的案件里,它所代表的人民就是利害关系的一造,更
不能ม审判了。因此,它只能做原告。
但它向谁提出控告呢,它是否要屈尊地向法院提出控告呢?一法院是比
它低的机关,而且和它同样是由人民所粗成,将要为这样一个ฐ有势力的原告
的权威所左右。不,它不向法院提出控吉,为了保持人民的尊严和被告个ฐ人
的安全,立法机关代表平民的部ຖ分郎众议院应向同机关代表贵族的部分郎贵
族院提出控告,后者和前者既无相同的利盆,也无相同的欲望。
这是英格兰政府优于大多数古代共和国的地方;后者的弊病是,人民同
时是法官又是控告者。
如上所述,行政应通过它的“反对权”来参与立法;否则,它便将失去
它的特权。但是,立法如参与行政,行政也同样要丧失它的权力。
如果国王通过“裁定权”来参与立法,自由就不复存在了。不过,它又
必须参与上法以自卫,所以他应当通过“反对权”来参与立法。
罗马败体的变更,就是因为拥有一部分行政权的元老院和拥有另一部分
行政权的官吏,部不具有人民所享有的“反对权”。
1这是人民每年选出的民政官,见伊田·德·拜占庭的著作。
2在罗马,官吏任期满后,是可以被控告的,见狄欧尼西乌斯·哈利卡尔拿苏斯《罗马古代史》第
9巷๕中
的护民官格奴梯岛斯ั案。
这就是英格兰的基本政制:立法机关由两部分组成,它们通过相互的反
这就是英格兰的基本政制:立法机关由á两部分组成,它们通过相互的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