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看清了眼前所立这几人之后,吓得怪啸了一声,左手在地面上用力一撑,霍的飞身而起。
那ว个ฐ持剑说话的人,原来就是号称“红灯盗”的冷红溪,只见他面色极为难看,他身后立着几个人,包括天残老人管青衣、雪雁舒又青以及简秋兄妹及银瓶等人,每个人无不以愤恶的目光看着他们二人。
胡老三吓得“啊呀”一声,身子向一旁猛然一闪,抬腿就踢,那藏犬身子一剪ຘ,又改由侧面扑了上来。
雪雁在暗影里,跟随着二人,甚是容易,只见前行二人说着走着,已来到了一处金碧辉煌ä的大殿宇之ใ前。
他呵呵出了一阵笑声,道:“红溪小儿,你真要跟我动手么?”
白衣瘦老的内力极大,震得冷红溪这一口剑一阵急颤,可是冷红溪究非泛泛之辈。
他此刻,已对此女种下了情因,生恐她多言激怒了对方,自取杀身之祸!
玉鹰哭哭啼啼,衣衫半解,酥胸ถ玉腿,半隐半现,那ว模样儿,当真是“楚楚可怜”。
这时,她已失却了理智了。
她只觉得全身上下,有一种说不出的倦怠,是那么的春意盎然,懒洋洋地。
这时小船已飞快的驶到เ了对岸,冷红溪率先上岸,雪雁足尖微点,也跟着纵上,她面色如冰的道:“冷红溪,你把我如何?须ี知这深更夜半,你我男ç女有别!”
黑衣少女缓缓扭过头来,道:“我是谁?”
说罢,他出了一阵呵呵的笑声。
白老头含糊地笑道,“小兄弟……好功夫……好本事!”
“小寒山上有双禽,玉鹰雪雁交相映,
说着抬起一只手背,掩在嘴唇上,低头一笑,似乎ๆ有些话,不大好出口的样子!
池面上的人影,是那么粗壮,有如山魈一般,乱滋生如云,黑须挺生如刺,如须,几乎ๆ遮住了他一半的脸,比之ใ昔日的翩翩风采,真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这不禁又令他心中怦然动了一下!
秦雷叹了一声道:“你真倒霉,这种事沙漠上已经很久没有生过了,怎么会偏偏叫你给碰上了!”
说罢亲手把莫环给扶了起来,抱上了他自己所乘坐的驼轿,吩咐驼队继续前进。
在这位慷慨仗义的秦雷救助之ใ下,莫环总算拣回了一条残命。
第十天,这队骆驼已经来到了一个叫“搭克苏”的地方,这是一个接近甘肃的塞外小镇,镇上所居住的几乎全都是来往沙漠的客商,他们所居住的房子,也全都是一些用羊皮搭成的帐篷。
这十天之中,驼队的主ว人塞外熊秦雷,对莫环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在他眼中看来,莫环只不过是一个ฐ可怜无依的老人。
因此,到了搭克苏之ใ后,秦雷就老实的告诉莫环说:“老朋友,你要是愿意的话,你就留แ下来,我秦雷也不在乎一个吃闲饭的人,你看怎么样?”
莫环这时看来已大致复原了,十天以来,他已๐对秦雷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他知道,这秦雷是一个极为富有的人。
金钱——莫环想到了钱,这是他眼前认为最需要的东西了。
一旦有了钱,他就可以改变眼前生活,老实说,江湖上的生涯他实在也过厌了,如果有了钱,在这塞外地方แ,他不但可以逍遥的享受余生,而且也就不必再愁冷红溪对自己纠缠不休了。
有了这种心意,他立时一口答应了下来。
驼队就在搭克苏停了下来,塞外熊秦雷的家也居在这里,秦雷在这里有大群的骆驼,另外还有一个往内地贩送牲口的大马场,养有牛马数千头以上。
莫环在搭克苏住了三天,已๐然把秦雷全部的情形都摸清楚了,以后所要做的事情,简直是太容易了,在莫环如此一个身怀奇技的老江湖看来,这种事情容易得如同探囊取物,可怜的秦雷,一番好心救人,结果却落得了一个身遭横死的下场!
自此以后,莫环就接收了秦雷所有的财产,他由一个杀人放火无所不为的江湖人物,摇身一变,变成为一个沙漠里富比王侯的大客商。
他并且为自己改了个ฐ名字叫“常乐福”,由于他那一身奇异的武功,不久ื,这沙漠里半壁江山,已๐完全控制在他的手中。
莫环虽是极力的掩饰他本来的面目,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久,人们也就都知道他是一个ฐ什么样的人了。
在甘青道上,这位常乐福拥有上万的骆驼,手下的人在数千以上,另外他还控有两ä处马场,在“搭克苏”建起了一座宫殿似的住宅,美其名日“北风馆”。
常乐่福——也就是昔日的莫环,在北风馆里,真正可以说是纳福了。
生活的优裕,使得他福了,他那原本断了的一只手,现在已装上了一只纯金制ๆ成的假手,因而在半年的时间里,他博得了一个“金臂王”的绰号。
金臂王常乐福的大名,在整个的西北道上,提起来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常乐福在囊括了整个北部沙漠之后,已用不着他亲自出面做什么了,他手下的家奴多在千名以上,所有川甘道上的客运,已完全由á他包办,任何人是不能接上一手的,今日的莫环,比之昔日的情形,真正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在北风馆里,这位富比王侯,年迈的老人,却老不知耻的纳了三房侍妾,常乐่福真是享尽了人间艳福。
现在,他再也不去想昔年风尘中ณ事了,当年被囚云贵十万大山之事固然是绝口不提,就是对冷红溪这个人,他也不会再去想了。
常乐福虽已年过古稀,可是由á于他早年艰苦的生活,卓绝的内功,练成了钢๐铁似的身子,至今看起来,仍然是精神抖擞,面放红光。
他人本来矮小,这时一胖,看起来更觉得丑陋不堪,他头上的长,也都变成了银白的颜色,除了偶然的机会,他在场子里练一练功夫,绝大部分时间,他是不会想到เ“武功”这两个ฐ字。
一个富有的人,是吃不得苦的,常乐福虽然博得了“金臂王”的绰号,可是已很少再见他动武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之ใ间,又是一个年头过去了,北风馆里笙歌不辍,金臂王常乐福看来精神更加健旺了。
这时候生命对于他该是多么具有意义แ,多么可贵,他特地自制ๆ了几种延年益寿的补品服用,并且开始在“静坐”上大下功夫,由á他那红光满面的外表上看去,谁敢肯定他能活多久?也许一百岁都能ม活!
可是我们再转过头来,看看事情的另一面,想法就不相同了。
可怜的冷红溪,这两年以来,为了要找寻莫环,他真是吃尽了苦头,南七北六十三省他几乎ๆ踏遍了每一个县城,可是莫环这个人,就不知到哪儿去了。
冷红溪是自己结上了死结,如今是沮丧不堪。
对这位不共戴天的大仇人,他绝不甘心如此就罢手,天涯海角,他也要找到他,然后再手刃了他。
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他骑马来到เ了“搭克苏”,这就像有鬼使神差,又像是冥冥中ณ早有安排,竟会使他来到เ了沙漠。
如今的“搭克苏”已完全是属于“金臂王”常乐福的地盘了。
自从常乐福来此以后,这塞外的小城,已换了一番景色,由于常乐福手下多是汉人的缘故,所以搭克苏无形之ใ中,在沙漠里已成了一个汉人城!
这里的一切建筑、语言、风俗,如今都带着很重的关内气息,正因为如此,冷红溪才会想到了这里。
他本来是想在此歇一天,第二天即行他去的,可是想不到,竟然在这个地方病倒了。
搭克苏北边有一个马回回开的小客栈,名叫“忆江南”,生意不恶,因为这个客栈名字雅,久走沙漠的汉人,突然看到了这“忆江南”三个字,谁都会不自禁的想到江南风光,因此也就会住进他这个ฐ客栈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