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马未与白为ฦ马,白未与马为ฦ白。合马与白,复名白马。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可。故曰:白马非马未可。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可乎?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曰:二无右。
曰:二有左乎ๆ?
曰:二无左。
曰:右可谓二乎?
曰:不可。
曰:左可谓二乎ๆ?
曰:不可。
曰:左与右可谓二乎?
曰:可。
曰:谓变非不变,可乎?
曰:可。
曰:右有与,可谓变乎?
曰:可。
曰:变只。
曰:右。
曰:右苟变,安可谓右?苟不变,安可谓变?
曰:二苟无左,又无右,二者左与右奈何?
曰:羊合牛非马,牛合羊非鸡。
曰:何哉?
曰:羊与牛唯异,羊有齿,牛无齿;而牛之ใ非羊也、羊之非牛也,未可。是不俱有,而或类焉。羊有角,牛有角;牛之而羊也、羊之ใ而牛也,未可。是俱有而类之不同也。羊牛有角,马无角;马有尾,羊牛无尾。故曰:“羊合牛非马也。”
非马者,无马也。无马者,羊不二,牛不二,而羊牛二。是而羊而牛,非马可也。若举而以是,犹类之不同。若左ุ右,犹是举。
牛羊有毛,鸡有羽。谓鸡足一,数足二;二而一,故三。谓牛羊足一,数足四;四而一,故五。羊牛足五,鸡足三,故曰:“牛合羊非鸡。”“非”有以非鸡也。
与马以鸡,宁马。材不材,其无以类,审矣。举ะ是谓乱名,是狂举。
曰:他辩。
曰:青以白非黄,白以青非碧。
曰:何哉?
曰:青白不相与而相与,反对也。不相邻而相邻,不害其方也。不害其方者反而对,各当其所,若左右不骊。
故一于青不可,一于白不可,恶乎其有黄矣哉?黄其正矣,是正举ะ也,其有君臣之于国焉,故强寿矣。
而且青骊乎白,而白不胜也。白足之胜矣而不胜,是木贼金也。木贼金者碧,碧则非正举ะ矣。青白不相与,而相与,不相胜,则两明也。争而明,其色碧也。
与其碧,宁黄。黄,其马也,其与类乎ๆ!碧,其鸡也,其与暴乎ๆ!暴则ท君臣争而两明也。两ä明者昏不明,非正举也。
非正举者,名实无当,骊色章焉,故曰“两明”也。两明而道丧ç,其无有以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