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为,去声。〔11〕燕毛,祭毕而燕,则ท以毛之色别长幼、为坐次也。齿,年数也。〔12๐〕
而子孙亦以为序。有事于太庙,则ท子姓兄弟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焉。〔8〕爵,公、侯、
也者,人也。”《孟子·尽心下》“仁者爱人。”《孟子·离娄ไ下》
不行者,后世更有问之刺之ใ者;非好事者为之ใ,其人其书实有瑕疵可指者。
者盖如此,非着后世谶纬術数之学也。胡氏曰:“子张之ใ问,盖欲知来,而圣人言其既往者以
明之ใ也。夫自修身以至于为ฦ天下,不可一日而无礼。天叙天秩,人所共由,礼ึ之本也。商不能
改平夏,周不能ม改乎商,所谓天地之常经也。若乃制ๆ度文为,或太过则ท当损,或不足则当益。
益之ใ损之ใ,与时宜之,而所因者不坏。是古今之通义也。因往推来,虽百世之远,不过如此而
已๐矣。”
子曰:“非其鬼〔1〕而祭之,谄〔2〕也。见义不为,无勇也。〔3〕”
〔1〕非其鬼,谓非其所当祭之ใ鬼。〔2〕谄,求媚也。〔3〕知而不为ฦ,是无勇也。
八佾第三
八佾第三
孔子谓季氏〔1〕:“八佾。〔2〕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3๑〕
〔1〕季氏,鲁大夫季孙氏也。〔2〕佾,音逸,舞列也:天子八,诸侯六,大夫四,士二。每
佾人数,如其佾数。或曰:“每佾八人,”未详孰是。〔3〕季氏以大夫而僭用天子之礼乐,
孔子言其此事尚忍为之,则何事不可忍为ฦ?或曰:“忍,容忍也。”盖深疾之之辞。范氏曰:
“乐舞之数,自上而下,降杀以两ä而已,故两之间不可以毫僭差也。孔子为政,先正礼乐,
则ท季氏之罪不容诛矣。”谢氏曰:“君子于其所不当为,不敢须臾处,不忍故也。而季氏忍此
矣,则虽弑父与君,亦何所惮而不为ฦ乎?”
三家者以《雍》彻〔1〕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ใ堂?”
〔2〕
〔1〕三家,鲁大夫孟孙、叔孙、季孙之ใ家也。《雍》,《周颂โ》篇名。彻,直列反,祭毕而
收其俎也,天子宗庙之祭,则歌《雍》以彻,是时三家佰而用之。〔2๐〕相,去声,助也。
辟公,诸侯也。穆穆,深远之ใ意,天子之容也。此《雍》诗之辞,孔子引之ใ,言三家之堂非有
此事,亦何取于此义而歌之乎?讥其无知妄作,以取僭窃之罪。程子曰:“周公之功固大矣,
皆臣子之分所当为,鲁安得独用天子礼乐哉?成王之ใ赐,伯禽之受,皆非也。其因袭之弊,遂
使季氏僭八佾,三家僭《雍》彻,故仲尼讥之ใ。”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1〕
〔1้〕游氏曰:“人而不仁,则人心亡矣,其如礼ึ乐何哉?言虽欲用之,而礼乐不为之用也。”
程子曰,“仁者天下之正理。失正理,则无序而不和。”李氏曰:“礼乐่待人而后厅,苟非其
人,则虽玉帛交错,钟鼓铿锵,亦将如之何哉?然记者序此于八佾、《雍》彻之后,疑其为僭
礼乐่者也。”
林放问礼ึ之本〔1〕。子曰:“大哉问〔2〕!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
其易〔3〕也,宁戚。”〔4〕
〔1้〕林放,鲁人。见世之为礼ึ者专事繁文,而疑ທ其本之不在是也,敌以为问。〔2〕孔子以
时方逐末,而放独有志于本,故大其问。盖得其本,则礼之全体无不在其中矣。〔3〕易,去
声,治也。孟子曰:“易其田畴。”〔4〕在丧礼,则ท节文习熟ງ,而无哀痛惨怛之ใ实者也。戚
则一于哀,而文不足耳。礼贵得中ณ,奢、易则过于文,俭、戚则不及而质,二者皆未合礼ึ。然
凡物之理,必先有质而后有文,则质乃礼ึ之本也。范氏曰:“夫祭,与其敬不足而礼有馀也,
不若礼ึ不足而敬有馀也,丧,与其哀不足而礼有馀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馀也。礼失之奢,丧
失之易,皆不能反本而随其未故也。礼奢而备,不若俭而不备之ใ愈也,丧ç易而文,不若戚而不
文之愈也。俭者物之ใ质,戚者心之诚,故为礼之本。”杨氏曰:“礼始诸饮食,故汗尊而抔饮,
为之簠、簋、笾、豆、罍、爵之饰,所以文之也,则其本俭而已。丧不可以径情而直行,为之ใ
衰麻哭踊之数,所以节之也,则ท其本戚而已。周衰,世方以文灭质,而林放独能间礼之ใ本,故
夫子大之,而告之以此。”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1〕也。”〔2〕
〔1้〕吴氏曰:“亡,古无字,通用。”〔2〕程子曰:“夷狄且有君长,不如诸夏之ใ僭乱.反
无上下之分也。”尹氏曰:“孔子伤